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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4/2018-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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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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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等部门解读《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njejd.com更新时间:2018-03-06作者:吕菊兰字体[ 大 中 小 ]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深化医教协同加快推进我省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作作出部署。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是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共同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加快医学人才培养,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密切协同,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系统调研,多次召开有关高校、有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结合湖南实际,形成了我省《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同意,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中央精神,立足湖南实际,以需求为导向,力求政策务实管用,医教协同统筹推进,明确了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明显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医学教育办学总体规模满足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需求,办学层次和专业类别结构进一步优化,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具有湖南特色、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显著提高,医学教育综合实力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包括三个方面15条内容,围绕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创新医学教育体制机制提出了改革发展举措。针对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问题,提出调整优化医学教育布局结构,科学调控医学专业办学规模,加快完善院校教育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针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提出调整优化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高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生源质量,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针对医学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建立医学教育统筹协调机制,深化医学相关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
问:在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上有哪些举措?
答:针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施方案》提出了系列举措。
一是调整优化医学教育布局结构。紧密对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医学教育布局结构,稳步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医学教育,稳定并控制专科层次医学教育,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中医学专业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医学教育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开办医学相关院校或将普通院校更名为医学相关院校,严格控制无医学教育和研究基础的院校增设医学类及相关医学类专业。
二是科学调控医学专业办学规模,探索建立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
三是加快完善院校教育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8年起,省财政按国家标准设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专项经费。力争到2020年增补建设10-15个国家住培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培训基地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建立2-3家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支持接受住培人员申请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等学科的硕士专业学位。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为基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合格的助理全科医生。
四是着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培养、全科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等途径培养全科医学人才。
五是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积极参与国家实施的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遴选推荐“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开展 “湖南名中医”评定,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大批适应中医药创新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临床和科研人才,为建设中医药强省提供人才保障。
六是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医学类继续教育档案与学分信息化管理制度。
问:在进一步提高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上有哪些举措?
答:质量是医学教育的“生命线”。这次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推进影响医学教育质量的要素改革,提出了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提高生源质量、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等具体举措。
一是调整优化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积极吸纳临床一线专家和卫生计生、中医药部门相关专业人士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将高等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与医学生的医德培养融为一体,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专业技能。
二是加强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深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加强临床科研思维和分析运用能力培养,将学位论文放宽到学术性较强、水平较高的研究报告、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专业文献循证研究、文献综述、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
三是大力改善医学专业办学条件。加大医学教育投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拨款和学费收入有较大比例用于医学专业教学条件建设,并逐年增长,确保2020年全部办学条件指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立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进优质医学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开放共享。
四是突出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分类制定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标准,2020年前分批完成全部临床教学基地的评估认定工作,遴选一批省级临床教学示范基地。建立临床带教师资定期考核制度,支持其晋升兼职教学职称。
五是稳步提高医学教育生源质量。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逐步实现一本招生,采取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提高生源质量。
六是建立健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要求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医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新设专业评估及对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评估工作,推动医学相关院校及其临床教学基地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监控保障体系。
问: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有哪些重要内容?
答: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中医药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针对中医药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中医药教育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努力构建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开展突出中医药特色、传承与创新并举的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大力扶持中医药院校和中医药专业建设发展,科学制订我省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布局结构,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健康服务类人才培养。二是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把师承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将师承教育贯穿于中医药人才培养全过程,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加强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开展 “湖南名中医”评定。三是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大批适应中医药创新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临床和科研人才,为建设中医药强省提供人才保障。四是探索建立西医学习中医制度,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支持高校办好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鼓励有条件的医学相关院校开办民族医药相关专业,开展民族医药研究生教育。五是加强中医药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鼓励中医药院校在境外开办中医孔子学院、中医药中心,发展各层次中医药留学生教育。
问:医学教育体制机制有何新突破?
答:为确保我省医学教育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实施方案》在统筹协调、医学相关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等方面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务求实效。
一是建立医学教育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以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商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与问题。成立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加强对行业学(协)会和医学相关院校的指导。大力支持医学相关院校开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
二是深化医学相关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保障医学教育各阶段各环节的有机衔接。要求高校配备有医学专业背景的副校长分管医学教育或兼任医学院(部)院长(主任),实化综合型大学医学院(部)职能。要求省直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对医学相关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放管服”改革。
三是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与收入分配办法,建立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将临床教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等带教与培训管理工作任务纳入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内容,将教学与管理任务完成情况与职称晋升、岗位聘任和岗位绩效等挂钩。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