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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4/2018-0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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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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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县2018-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njejd.com更新时间:2018-03-28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株县政办发〔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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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株洲县2018-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株洲县2018-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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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8日
株洲县2018-2020年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响应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县种植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规模流转、替代种植”的种植结构调整总要求,落实“县统筹、镇主责、村主抓”责任体系,优化种植业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引导农民科学选择替代作物,发展高效特色作物,推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调得下、稳得住、有效益、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种植结构调整由县统筹、镇主责、村主抓。关键是要保障农民利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不形成矛盾隐患。
(二)点面结合。调整区域按照“先北后南”、“先近后远(距县城)”、“先沿路后山区”的原则推进,鼓励通过土地适度集中流转,创办示范点,带动集中连片,形成“一县一特”、“一特一片”。
(三)市场导向。引进和培育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育苗基地、产品加工厂、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向其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确保调整种植产品“种得出、卖得了、有效益、可持续”。
(四)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调整品种,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努力构建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农业新业态,形成绿色生态农业、现代都市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格局。
(五)创新驱动。加快选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集成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新技术,提升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强化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走绿色可持续发展路子。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2018-2020年,用3年时间,完成对16.08万亩严格管控区和水稻禁止生产区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任务。选择油葵、油菜、油茶作为全县结构调整重点种植品种,旱杂粮、饲用玉米及牧草发展,到2020年,全县“三油”新增种植面积发展到10万亩以上,形成我县特色产业;旱杂粮种植面积发展到4万亩以上;饲用玉米及牧草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
(二)具体任务
1.巩固完善2014-2017年2.98万亩替代种植效果,完善机耕道路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替代种植规模化生产能力与效益。
2.2018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任务6.17万亩,沿交通主干道S211建成2个5000亩高产示范片,8个1000亩示范片,20个以上500亩示范片,3个200亩核心展示区,连片成带,建成3万亩油葵、油菜种植示范带。
3.2019-2020年完成种植结构调整任务9.91万亩。集中打造10万亩“三油”油料种植基地,建成一条百里长廊(南洲-朱亭)休闲观光农业旅游带,培育引进种植结构调整经济作物产后处理加工企业5家。
四、实施内容
(一)科学选择种植作物。结构调整应当选择发展棉麻桑等纤维作物、油料作物、花卉苗木、香料植物、能源作物以及经过安全评估的西甜瓜、特色水果、蔬菜、饲用作物,以及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健康水产养殖。一是根据土壤镉含量选择调整,种植适宜作物。二是根据地理区位选择调整,在城市周围和旅游景点,交通便利的地方考虑种植花卉、草皮、绿化苗木、盆栽植物、香料植物和经过安全评估的特色水果;交通相对不便的地方,考虑种植省桑、麻、生物质能源的工业原料作物;山地周边考虑种植油茶。三是根据地形地势选择调整,在地下水位较低、容易排水的区域可考虑“水改旱”,改种棉麻桑等纤维作物、油料作物或其它工业原料作物;反之,在不改变稻田基本性状的前提下,考虑养殖虾、蟹等附加值高的水产品。
(二)大力培育种苗基地。新建、改扩建相结合,建设蚕种、桑树、麻类、低镉西瓜、低镉特色水果等非食用经济作物和镉低积累经济作物良种(种苗)繁育基地。
(三)积极开展示范创建。依托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每个镇创建1个1000亩、3个以上500亩的经济作物种植示范片。各县、镇联系示范片领导要落实好规划引导、协调督导、政策指导职责,确保创建效果。
(四)全面推进规模经营。鼓励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建设大型油料加工企业,完善产后处理加工仓储设备,构建市场营销网络平台,提升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打造株洲县“三油”(油菜、油茶、油葵)特色产业。
五、奖补机制
(一)奖补对象
按照“谁调整谁受益”的原则,主要对调整区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进行适当奖补。只补三年,永久调整。
(二)奖补标准
在严格管控区实施调整种植替代作物的,按一定金额予以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另行下发),并配套奖励政策。1.规模种植奖:对种植替代作物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设立规模种植奖,奖励10元/亩。2.镇、村组织奖:对完成当年下达结构调整种植作物面积的镇村给予奖励,及时完成当年任务的镇按5元/亩予以奖励,完成任务的村按10元/亩予以奖励。3.目标考核奖:结构调整工作对各镇实施专项年度目标考核,按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三类,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奖励。4.加工、销售、仓储奖励政策:对参入我县结构调整工作的加工、销售、仓储企业,优先提供土地,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有突出贡献的,在一事一议给予奖励。5.在结构调整工作中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参照县招商引资规定执行。
(三)奖补程序
1.调整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组织符合奖补要求的调整主体据实填写奖补申请表,收集整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登记公示。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逐户登记,填写分户信息表,将调整主体、奖补面积、奖补额度及县种植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等在村级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分户信息表以及村级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政府。
3.镇审核确认。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分户信息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村级核实公示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调整主体建立档案,保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编制不同补贴作物和设施农业的分户信息表,将分户信息表、镇级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县种植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级核查。县种植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上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核查,编制全县分户基本信息表,填写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县级汇总表,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拨付发放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株洲县种植结构调整及休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刘克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朱江、县人大副主任唐定文、分管农业副县长于大平(执行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兼)县商粮局局长陈代陆任副组长,县监察委、宣传部、发改局、经科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商粮局、食药工商质监局、统计局、农机局、畜牧局、法制办、两型办、经管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县农业局设立办公室,由县农业局局长段琳芳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导检查,进度调度和年终目标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各镇均要成立专门班子,明确责任 ,制定具体方案,宣传发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支持政策。县政府按照种植结构调整项目要求按中央省补贴资金总额20%配套。整合涉农项目,对调整结构过程的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和调整结构后的农产品生产、农资供应、产后处理加工、产品促销、市场开拓和配套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对严格管控区内的基本农田,允许农户或经营业主通过水浸、种植花卉和多年生植物的方式进行“非农化”结构调整,但不得挖塘养鱼等方式改变基本农田现状。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先检验后收购,对纳入调整范围的严格管控区,超标粮食退出政策性粮食收购范围。针对“插花田”、“边角田”等实际情况,部分村组点位面积超过总面积80%以上的,可以整村整组连片调整,但多出的不能超过该镇总调整面积的5%。
(三)加强技术服务。积极组建粮油、经作、植保和农机人员组成的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给予种植户宏观指导,积极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培养企业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