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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4/2018-05809

发文机关:

发布时间: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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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 态:

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njejd.com更新时间:2018-05-24作者:字体[ ]

株县办〔201835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中共株洲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2018524

 

中共株洲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县委总体部署,今年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举措和党的十九大部署的改革任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着力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着力巩固拓展改革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将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推深做实,为株洲县建设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强大动力。

一、经济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1.按省市要求全面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健全质量强县体制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3.制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牵头责任单位:县工商联)

4.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房产局)

5.坚决落实上级产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相关配套政策。(牵头责任单位:县经科局

6.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县级层面决策机制、服务联动协调机制、项目代办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商粮局)

7.创新“广撒网”和精准招商相结合的招商方法,制定和更新全县招商政策目录。(牵头责任单位:县商粮局)

8.完成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9.推动“智慧渌口”信息平台上线运行。(牵头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

10.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11.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食药工商质监局)

12.按照“权责一致、精干高效”要求,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整合归并内设机构。(牵头责任单位:渌口经开区)

13.创新园区人事管理制度,支持经开区和产业公司高管以下人员实行聘任制和绩效制。(牵头责任单位:渌口经开区、产业公司)

14.完善债务的风险评估、用途管控、绩效考核机制,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政府设立投资基金等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5.出台《株洲县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落实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配套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17.出台《株洲县重点项目指挥部管理办法(试行)》。(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18.出台《株洲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牵头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19.按省市要求构建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20.按省市要求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2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制定《株洲县政府投资公司专职国有产权代表管理办法》。(牵头责任单位:县国资中心)

二、农村改革

协调主体:农村改革专项小组

22.制定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实施意见。(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3.制定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4.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25.加快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整合办)

26.落实《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加强乡村规划管控。(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7.统筹推进三级惠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县供销社)

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8.全面落实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第三阶段工作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两型”办)

29.按省市要求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30.按省市要求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31.制定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牵头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32.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四、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

协调主体: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

33.建立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事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人大办)

34.建立委员工作室。(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协办)

35.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36.进一步完善《关于加强党外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党外干部业绩考评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五、文化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37.完成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县文体广新和旅游局)

六、司法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38.加快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39.按省要求完成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40.全面推开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

41.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推进“庭前会议、法庭调查、非法证据排除”三项规程,构建轻罪诉讼制度体系。(牵头责任单位:县法院)

42.创新基层警务工作模式,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加强警务保障体系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43.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七、社会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44.按省市要求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5.落实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6.执行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47.按省市要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8.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打造“名校工程、名师工程、名校长工程”。(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9.按省市要求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50.健全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巩固医疗联合体、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配套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51.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52.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53.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法治体系,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

八、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协调主体: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

54.出台《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55.探索出台《党组织和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办法》。(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56.开展“网格走亲、党群同心”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牵头责任单位:县活动办)

九、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协调主体: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57.全面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

监委)

58.以政治巡察为重点,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

十、其他改革

59.根据中央要求,统筹推进党政群机构改革。(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

60.制定株洲县民兵调整改革实施方案。(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武部)

61.组织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改革办)

十一、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 《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县委改革办要及时对要点进行责任分解,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切实做好实时监测、及时协调等工作,并对上级新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及时纳入年度要点,实行动态调整。

(二)严格落实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督察。专项小组既要抓统筹部署,也抓督察落实,对一些关键性改革要牵头组织制定方案。改革责任单位负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做到改革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要提高改革方案质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项改革有人盯、有人抓。

(三)强化督察考核。加大督察力度,特别是对重大方案制定后的实施落实情况及时督察,运用提醒函、督办函、督察专报等形式,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报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约谈、严格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年度考核办法,明确各县直单位、各镇工作要求。各县直单位、各镇要积极开展自主改革探索。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宣传引导,深入解读改革政策措施,积极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心的问题。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改革办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努力凝聚全县上下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20185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