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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4/2018-05796

发文机关:

发布时间:2018-05-05

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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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对象:

发文类型:

公开部门:

状 态:

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的通知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njejd.com更新时间:2018-05-05作者:字体[ ]

 

 

 

                                  

 

 

株县办﹝201827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和《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201854

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

 

责任人

县委书记

1.对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2.全面负责县委常委会班子主体责任的落实,每年主持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不含研究案件)。
  3.每年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并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重要信访举报核查情况和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县委常委会及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等重要责任事项签字背书。
  4.亲自组织并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年内讲廉政党课、组织县委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各不少于1次。
  6.每年对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2次,听取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对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落实主体责任约谈不少于2次。
  7.主持召开高标准的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8.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9.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的纪律,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配偶和亲属。

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

1.协助县委书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对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按照县委要求,督促抓好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主体责任的部署落实。年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1次分管联系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对分管联系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等文件签字背书。
  4.每年参加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参加指导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5.加强对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每年对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或约谈不少于2次。
  6.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从政规定,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管好配偶和亲属。每年向市纪委和县委常委会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中共株洲县委常委会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

 

责任项目

牵头负责人

协助负责人

(一)统筹谋划,统一部署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

罗绍昀

全体县委常委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株洲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速融城加快发展打造“三区一中心”推进“四个一体化”意见》。深入贯彻第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十二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罗绍昀

全体县委常委

3.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抓好“一把手”的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主体责任抓牢、扛稳、做实。

罗绍昀

全体县委常委

4.严抓追责问责,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罗绍昀

全体县委常委

5.按照县委要求,抓好县政府党组主体责任的部署落实,督促抓好县政府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

刘克胤

全体县委常委

6.督促县人大、县政协的党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主体责任的部署落实。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7.按照县委要求,督促抓好分管联系领域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的部署落实。

其他县委常委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责任项目

牵头负责人

协助负责人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8.提升能力抓学习,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党规、国家法律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罗绍昀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9.抓住“关键少数”,健全监督一把手制度体系,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制度、“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末位表态、述责述廉等制度。重点加强对本级班子其他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罗绍昀

各级各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10.对各级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全面推进“五问工作法”,做到为官有为,树立和弘扬新风正气。

罗绍昀

全体县委常委

1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用足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三会一课等基础制度和工作,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让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不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谭伟生
  谭成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

负责人

12.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廉洁文化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全县树立良好风气。

刘美和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宣传部门负责人

13.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刘美和             谭成华

各级组织部门、宣传部门

负责人

14.继续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刘美和               谭成华

各级组织部门、宣传部门

负责人

15.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主动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全体县委常委

各级党员领导

干部

责任项目

牵头负责人

协助负责人

(三)加强领导,用好干部

16.落实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树立“六重六用”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主动作为、为官有为的激励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和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谭成华

各级组织部门
  负责人

17.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谭伟生
  谭成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

(四)强化监督,源头治腐

18.进一步完善县委主体责任“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及履责要求,实现主体责任的网格式覆盖。

罗绍昀

谭伟生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19.完善县委常委会向全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事项清单、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调研听证以及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决策讨论全程记录、决策事项备案,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机制等配套制度,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

罗绍昀

刘辉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20.督促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巡察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与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工作的无缝对接。

罗绍昀

谭伟生

谭成华
  有关县委常委
  各单位党组织
  负责人

21.围绕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源开发、资金分配等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最大程度地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大力推进以“最多跑一次”为核心的“放管服”改革,结合“智慧渌口”建设,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相关改革取得新进展。

刘克胤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22.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三个方面的规定。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23. 严格执行《株洲县干部作风“十二分制”管理办法》,施行强有力的干部监督管理措施,巩固深化株洲县作风建设成果。逐步建立“互联网+十二分制”干部作风信息化管理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对我县作风建设的现状以及苗头性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对策性建议。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责任项目

牵头负责人

协助负责人

(四)强化监督,源头治腐

24.建立领导干部专题报告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每年专题报告1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25.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旗帜鲜明地澄清各种模糊认识、批驳各种错误论调,营造正风反腐的良好氛围。

刘美和

各级宣传部门
  负责人

26.加强司法监督,推进政法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张德云

各级政法部门
  负责人

27.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党情政情通报机制,增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实效。

刘奇伟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28.加强群众监督,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建设。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

谭伟生

张德云

武挪强

 

谭成华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29.严格对监督执纪者的监督管理,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分开,使各环节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把监督执纪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0.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和“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树立尚俭戒奢、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重点整治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作风顽疾和顶风违纪组织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把公款吃喝隐匿到“农家乐”和单位食堂、擅自提高接待标准和差旅补贴标准、公车改革后拿补贴坐公车、用公款养私车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下更大功夫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索拿卡要,特别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难办”“推绕拖”等问题;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以及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僵尸化”等问题。

刘克胤

 

谭伟生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

31.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回头看”,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加强惠农惠民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责任项目

牵头负责人

协助负责人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2.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对落实十九大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决定、“十三五”规划、新时代改革开放、生态文明建设、“产业项目建设年”、保障和改善民生、“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治理、脱贫攻坚、企业帮扶、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武挪强
          

各有关单位
  党组织负责人

(六)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3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征收流转、转移支付、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惠民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与基层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继续开展金融领域以权谋私问题专项整治、违规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等工作。

谭伟生

各镇书记和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

34.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运作、工程项目、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35.坚持“一案双查”,以严肃有力的追责机制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谭伟生

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负责人







 

                     

 

 

 

 

 

 

 

 

 

 

 

 

 

 

 

 

 

 

 

 

 

 

 

 

 

 

 

 

 

 

 

 

 

 

 

 

 

 

 

 

 

 

 

 

 

 

 

 

 

 

 

 

 

 

 

 

 

 

 

 

 

中共株洲县委办公室                         20185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