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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大十一届第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 www.jnjejd.com更新时间:2015-08-26作者:字体[ ]

 

株县教建〔2015〕3号(A)类

 

株洲县教育局

对县人大十一届第五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彬、唐红宇代表:

首先感谢您给予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5月14日党政会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构建完善的青少年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时代所需,在社会转型期,青少年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社会融入等方面面临不少困难,特别是农村青少年需求更大,教育部门为着力解决这些孩子的实际困难,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县教教〔2012〕48号)文件,成立了株洲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要目标和任务,逐步建立健全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和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加快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在出现心理困扰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品质。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总体评估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有效地推进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我县广大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各校根据本校的实际,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讲座等,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从2012下半年起,城区小学每班每学期不少于6节课,城区中学每班每两周不少于1节课。农村中小学则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内容。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式在小学以游戏和活动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调适为主。为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我局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组织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协会”的通知》(县教教〔2012〕60号)文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服务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促进全社会高度关注留守儿童问题。教育局已将关爱留守儿童开展情况纳入了期末对学校综合考核指标。

二、加大心育场所建设力度。一是加强了心理咨询室的建设,2013年全县各中小学校都建好了一个标准的心理咨询室,县心理健康辅导总站设在株洲县五中;二是加大了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到2014年4月实现了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2014年底争取财政投入百多万元添置活动器材,所有建成项目都已通过了上级的验收检查,少年宫能按要求正常运转,开展活动丰富多彩,让农村青少年儿童受益颇丰。

三、加强师资培训。全县逐步建立起一支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生物、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学科教师,班主任和团、队干部为主体,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的绩效工资与待遇应不低于学校教师的平均水平(心理健康教育课时津贴不低于政治或生物课程标准)。积极组织县级培训,2012年9月县局组织全县各学校40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进行了为期3天的培训,省市专家的讲学对各学校心育教师的帮助很大。鼓励并组织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证的过级考试,截止2014年底,我县已有25位一线教师获得了心理咨询师证,今年已组织46名教师报名参加2015年11月份进行的考试。

四、积极开展心育活动。株洲县第三届中小学主题班会竞赛活动主题是心理健康教育,班班参与,校级、片级、县级层层竞赛。各学校均积极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今后,我们还将一如既往加强农村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也期望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农村青少年心理健康。

该答复已与代表见面,对办理工作结果,代表表示“满意”,对办理工作态度,代表表示“满意”。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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